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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摩托车不当机动车!这几种行为很危险!

贵州交警 2023-02-23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

它永远也不会堵车”

因经济、快速、灵活及易于操作等特点

不少人将摩托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

而,“享受”着摩托车带来的便利时

许多车主却不遵守交规

超速、未佩戴安全头盔、加塞......

行驶过程中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01无牌?超速?不戴头盔?害的是自己!


2020年9月5日,安龙县小吃一条街方向,小伙子黄某骑行一辆无牌摩托车,因车速太快与正在横过马路的行人岑某相撞,造成岑某受伤。



经了解,黄某当天经过该路段时骑行速度很快,由于前方的摩托车突然减速,自己来不及刹车就左转弯避让,没想到避让后直接撞上了横过马路的岑某。前车突然减速是为了避让行人,而跟车的黄某并未发现有行人横过马路,才导致事故的发生。



除超速、无牌外,黄某还未佩戴头盔、穿拖鞋驾驶!


经过现场勘查及视频显示,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黄某在行驶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未保持安全车速等,故黄某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岑某在横过马路时,没有按照“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斑马线)或过街设施”等规定,故岑某负次要责任。

随后安龙交警对其相关违法行为及事故责任进行了处理!


02随意“加塞”很危险!


为了准时送餐,骑电动车的女外卖员随意“加塞”,这个简单的动作却在眨眼间造成了悲剧,外卖员随后倒地。


近日,贵州省水城县一美团骑手在送餐过程中,途经路口红绿灯时随意“加塞”越过车辆停止线,不料因道路湿滑,骑手摔翻倒地受伤,随后骑手拨打了当地警方的报警电话。



接警后,警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据资料显示,事发时杨某驾驶一辆低速电动自行车在送餐过程中,途经兴县路口红绿灯时在两个车道中间随意“穿插加塞”,越过车辆停止线时因道路湿滑,所驾电动自行车不慎摔翻倒地,所幸杨某当时佩戴了安全头盔,仅造成四肢挫伤。



最后,水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当事人杨某出示事发时的视频监控资料,并当面告知其因未按规定在通过路口遇放行信号不依次通过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负此次事故的全责。在听取完交警的告知后,杨某表示接受交警的责任判定,无异议。目前,受轻微挫伤的杨某已自行回家休养。



03斑马线前需减速!


斑马线前礼让行人,不只是要求更是义务。不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不论在哪里,在斑马线都要文明行车、礼让行人。而这位驾驶员,路遇斑马线时不主动减速,反而撞倒了行人。



近日,贞丰县突降暴雨,22时30分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受伤人员已被送至医院抢救。


事发时,黄某驾驶摩托车由往金城国际小区方向行驶,当行至斑马线时与行人何某发生碰撞,随后两人纷纷倒在雨中,所幸摩托车驾驶员黄某并无大碍,立即将受伤老人送往医院救治。

 


此次事故,摩托车驾驶员黄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的规定,所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将负全部责任。



贵州交警安全提示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万事皆可过,生命最重要

     摩托车、电动车的稳定性相对较差,车辆一旦发生碰撞,极易失去平衡,而安全头盔对人的头部起到缓冲撞击的作用,防止头部直接碰撞地面或是硬物而出现伤害。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正确佩戴头盔可以减少颅脑损伤风险。                                    另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骑行摩托车不要超速驾驶,切勿在马路上随意加塞或逆行,注意自身安全,和危险违法行为说再见,不为小利弃安全,遵守交规一路畅行!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

遵守交通规则!


(素材来源: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六盘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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